根據第3/2022號行政法規(獄警隊伍人員的開考及培訓課程制度),獄警人員的招考程序分為以下階段:
體能測試:
知識測試: 中文或葡文聽寫;中文或葡文作文;中文或葡文數學測試。 心理測驗: 心理測驗可包括多個階段,且各階段均可具淘汰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