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管理局路環監獄位於澳門路環九澳堤壩馬路。市民可乘搭15號、15S1號、21A號巴士前往。巴士站牌為:九澳水庫郊野公園/懲教管理局-1站(編號C695),或九澳水庫郊野公園/懲教管理局-2站(編號C696)。
每名在囚人都享有每星期固定一小時的探訪時間,探訪者須持探訪許可證,在獄方安排的探訪時間內與在囚親友會面。
每位在囚人最多可有6名親友辦理探訪許可證的名額。辦理探訪證須為年滿16歲及可以在澳門合法居留/逗留的人士;而未年滿16歲的在囚人子女或兄弟姐妹則無須辦理探訪證,但須出示有效的證明文件和由持有探訪證的人士陪同下探訪。
為方便長者、孕婦、行動不便及殘障人士,懲教管理局提供視像探訪服務,讓他們毋需親身到路環監獄,便可與在囚親友進行對話。相關人士只需申請有關服務,便可在懲教管理局服務諮詢中心的視像探訪室,以視像對話的方式與身處監獄的在囚親友會面。視像探訪相關資訊,請登入 www.dsc.gov.mo/site/visit.aspx?id=9 瀏覽。
監獄會於指定探訪時間前30分鐘開始為探訪者辦理進入手續;探訪者須在登記處出示身份證明文件(進行常規探訪者須同時出示探訪許可證)核對身份;然後接受保安檢查,並將所有隨身物品存入儲物櫃且妥善保管鎖匙;隨後進入候探區等候探訪。另外,每名在囚人於每一探訪時段內,最多可接受6人來訪,惟因探訪室每次僅限3人同時進入(不包括10歲以下人士),故若來訪人數超出3人,則探訪親友需自行協調分配時間,分批進入。
可以在探訪時傳遞予在囚人的物品分為毋須申請、須預先申請,以及傳遞予在囚人未滿三歲子女三類,具體種類、數量、包裝、質料等詳細規定,可登入 www.dsc.gov.mo/Deliverable_Items/cn/index.html 瀏覽《可傳遞予在囚人之物品清單》。監獄亦備有上述清單之小冊子供索取。另外,探訪期間須按照物品的種類辦理相應手續,並通過保安檢查後,方可傳遞予在囚人。
路環監獄不會收取在囚人任何費用,倘在囚人因個人需要而於獄內自行購買物品,則需支付有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