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有家計劃
服務簡介
窗外有家計劃由社會工作局和懲教管理局合作推行,目的是為被判入獄及少年感化院的本澳居民及其家人提供適切的支援。倘若在囚人、院生或其家人在生活上遇到各方面困難和挫折時,社會工作局將透過民間機構,為他們提供全方位的支援,結合懲教和更生同步進行,讓在囚人及院生能安心接受懲教和感化,同時協助其解決家庭困難,為他們將來重返家庭和社會鋪設良好的網絡。
服務對象
被判入監獄/少年感化院的本澳居民及其在澳居住的家人
如何辦理
申請人須遞交下列文件
窗外有家計劃申請表 (可於辦理地點索取或於懲教管理局/社會工作局網頁下載) 
附註:有關申請將於取得在囚人/院生意願後展開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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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局 - 社會重返廳
地址:澳門筷子基社屋快達樓第二座一樓 D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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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管理局 - 路環監獄社會援助、教育及培訓處
地址:澳門路環九澳堤壩馬路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下午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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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管理局 - 少年感化院
地址:澳門路環竹灣馬路一號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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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管理局服務諮詢中心
地址:澳門南灣大馬路 730-804號中華廣場 8 樓 A 座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下午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
費用
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