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親臨辦理,須遞交下列文件:
-
探訪院生許可證申請表 (由少年感化院提供);
-
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
一吋彩色近照兩張。
附註:
-
遞交文件副本時,須同時出示正本,以便核對。
-
探訪者必須為院生的直系親屬、監護人或實際照顧青少年的實體及兄弟姊妹。
-
院生未滿16歲的兄弟姊妹,須由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青少年的實體陪同下探訪。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少年感化院
地址:澳門路環竹灣馬路一號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星期五: 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網上申請
登入 "網上服務" 系統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 辦臨辦理:自收齊所需文件起計8個工作天內完成。
- 網上申請:7個工作天內完成。
(服務承諾)
備註 / 申請須知
-
申請批准後,申請人將獲通知有關領取探訪院生許可證事宜。
-
領取探訪院生許可證時,申請人須出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正本作核對。如申請人委託他人代領,代領人須出示申請人之證件副本及代領人之證件正本。
-
待探訪院生許可證發出後,便可按少年感化院安排之日期及時間,持證來訪有關院生。
-
如持證者遺失探訪院生許可證,須遞交聲明書及重新申請探訪許可證。
小冊子:探訪院生許可證申請小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