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探訪類別及相關規定
二.探訪程序及規定
三. 傳遞物品須知
四. 注意事項
一. 探訪類別及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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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感化院院生享有接受親友探訪的權利,如欲探訪院生的人士,可向少年感化院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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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各種特殊情況或其他緊急需要,少年感化院設有四種類別的探訪服務,以供有需要人士作出申請,包括:(1)首次探訪、(2)常規探訪、(3)特別探訪及(4)視像探訪,有關探訪類別之申請手續及詳情如下:
首次探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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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探訪時間為1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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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欲進行首次探訪的人士,可向少年感化院作出申請,有關申請詳情,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853)28882439查詢。
常規探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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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生每週得享有不少於1小時的探訪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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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探訪院生之人士,可向少年感化院提出申請。經審批獲發探訪院生許可證後,便可持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探訪院生許可證,於指定的時間內前往少年感化院進行探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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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申請探訪院生許可證之詳情,可參閱“少年感化院探訪院生許可證申請小冊子”,或於辦公時間內致電(853)28882439查詢。
特別探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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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因緊急或特殊情況,須於少年感化院規定的探訪時段外與院生會面者,可向少年感化院申請“特別探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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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探訪時間為1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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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申請特別探訪之詳情,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853)28882439查詢。
視像探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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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像探訪院生服務的推出是為了方便長者、孕婦、行動不便及殘障人士,使他們毋需長途跋涉到少年感化院,便可以與院生親友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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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欲進行視像探訪的人士,可向少年感化院提出申請。經批准後,便可前往位於澳門半島的懲教管理局服務諮詢中心,透過視像通話系統,與身處感化院親友進行一小時的視像探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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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視像探訪院生服務之詳情,可參閱“視像探訪院生服務小冊子”,或於辦公時間內致電(853)28882439向少年感化院人員查詢。
二. 探訪程序及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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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探訪、常規探訪及特別探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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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獲批准進行探訪之人士,於抵達少年感化院後,須出示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進行常規探訪者須同時出示探訪院生許可證),以供核對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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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探訪前,探訪者須將所有隨身的物品存放於儲物櫃,並妥善保管鎖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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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生於探訪時段內,可同時接受不多於5人來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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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像探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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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獲批准進行探訪之人士,於抵達懲教管理局服務諮詢中心後,須出示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以供核對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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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視像探訪前,探訪者須將所有隨身物品存放於儲物櫃,並妥善保管鎖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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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像探訪進行期間,少年感化院工作人員會全程陪同院生,如發現危及院方安全和秩序或不良影響狀況,探訪會即時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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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生於視像探訪時段內,可同時接受不多於3人來訪。
三. 傳遞物品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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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訪者於來訪期間,可根據規定傳遞物品予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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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訪者須將欲傳遞之物品交予少年感化院人員檢查並進行登記,探訪者核實後簽署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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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傳遞物品期間出現任何爭議,將以少年感化院安全檢查決定為準。
四.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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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訪者必須為院生的直系親屬、監護人或實際照顧青少年的實體及兄弟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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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生未滿16歲的兄弟姊妹,須由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青少年的實體陪同下探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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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生於探訪時段內,可同時接受不多於5人來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