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程序
根據第3/2022號行政法規(獄警隊伍人員的開考及培訓課程制度),獄警人員的招考程序分為以下階段:
- 體格檢查
- 體能測試
- 知識測試
- 履歷分析
- 心理測驗
- 專業面試
- 除上款(4)項及(6)項外,每一項的甄選方法均具淘汰性質。
體能測試:
- 80米計時跑
- 仰臥起坐
- 引體上升/俯臥撐
- 跳遠
- 跳高
- “庫伯氏”(Cooper)測試
- 平衡木步行
知識測試:
中文或葡文聽寫;中文或葡文作文;中文或葡文數學測試。
心理測驗:
心理測驗可包括多個階段,且各階段均可具淘汰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