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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介

職責

(一)協助制定監務及有關少年感化院事務的政策;
(二)負責路環監獄及少年感化院的行政及財政管理,制定規章,並作出技術指導和監管;
(三)負責監務管理及制度方面的組織與運作;
(四)負責收容青少年的教育監管措施的管理及制度方面的組織與運作;
(五)在本身職責範圍內,與私人實體合作,以促進囚犯及被收容的青少年重返社會。
 

抱負

提供優質監管及輔導服務,邁向國際水平。
 

信念

忠誠盡責、不懼挑戰、同心協力、服務市民。
 

使命

以懲教兼備的監管措施及多元化的收容教育服務,協助在囚人士及違法青少年重建新生;致力減低重犯率,保障社會安寧及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服務承諾」監督機制

為更有效地推行服務承諾計劃,懲教管理局已成立〝服務承諾協調小組〞,由局長擔任小組主席。小組負責監督計劃的推行、完善及優化服務質素、定期進行諮詢及檢討,務求達到承諾的表現目標。

 

為您承諾

 

服務項目

完成時間(工作天)

表現目標
 1.  在獄證明書之申請 7天內* 97%
2. 在院證明書之申請 7天內 90%
3. 探訪服務 探訪在囚人許可證之申請 7天內* 95%
探訪院生許可證之申請 8天內△ 90%
視像探訪在囚人之申請 8天內* 92%
視像探訪院生之申請 8天內 90%
4.

社工支援及諮詢服務

預約與監獄社工會面服務之申請

5天內 90%

 

註:完成時間自收齊所需文件及取得在囚人意願日起計

       △ 完成時間自收齊所需文件日起計

最後修訂日期:21-0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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