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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職條件

根據第7/2021號法律修改第7/2006號法律《獄警隊伍職程人員通則》,進入獄警隊伍職程須符合一般要件及下列特別要件:

(一)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二)在報考期限屆滿之日滿十八歲,且在開考當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不超過三十五歲;

(三)進入高級警長職級,須合格完成獄警警官培訓課程;

(四)進入警員職級,須具備高中畢業學歷,且通過為進入獄警隊伍職程而設的職前培訓課程;

(五)具備符合獄警隊伍執行職務時在道德品行、公正無私及誠信方面特別要求的良好公民品德;

(六)經招聘體格檢驗委員會證明有良好體型及強壯體格。

最後修訂日期:21-0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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