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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與您

貫徹落實防火執法 保障社區消防安全 (2023-09-15)


第15/2021號法律《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以下簡稱《防火法》)、第39/2022號行政法規核准《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技術規章》及相關補充規範自2022年8月17日起生效實施至今已有一年。
《防火法》賦權消防局對防火安全系統以及疏散通道上屬非固定物的阻塞方面進行監察及處罰,經過一年多的大規模排查、宣教推廣,以及實務執法等工作,公眾的整體防火意識明顯有所提高,充分認識維持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責任和義務,清晰及時消除或堵塞有關防火安全隱患或漏洞的重要性,藉以保障自身的生命及財產安全。

一、消防安全排查及執法工作
眾所周知,疏散通道是事故發生時公眾的逃生路線以及消防員進行救援的主要通道,因此自2022年8月13日起,消防局額外組織了295名人員持續對本澳樓宇的公共空間進行消防安全大排查,與此同時還根據年度巡查計劃、部門實體的通報,以及市民的投訴等情況,派員作針對性的消防安全巡查,當發現觸及消防安全問題,即時要求相關負責人盡快改善有關違規情況或按新法律展開相關處罰程序,又或者轉介相關權限部門進行跟進。

《防火法》自正式生效直至今年8月為止,消防局共進行42,000多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及巡查等工作,涉及樓宇達1,863幢,住戶共有38,071戶,當中發現部分市民存有違規行為,有關情況如下:
1. 至今完成行政處罰程序共有17宗(13宗已主動繳交罰款),主要涉及在疏散通道上擺放手推車、椅子、鞋架等雜物;
2. 行政處罰程序仍在待決中共有11宗;
3. 經勸喻後已作出改善的個案共有831宗;
4. 已轉介相關權限部門跟進的個案共有348宗,主要涉及:
(1) 屬土地工務局權限,如樓宇內疏散通道或天台僭建或加建固定物、樓宇周邊通道安裝鐵欄、疏散通道加設間隔或存放雜物等情況;
(2) 屬市政署權限,如商戶佔用廊柱底或通道等公共部分放置雜物、貨物或枱櫈等情況;
(3) 屬治安警察局權限,如電單車違泊於行人路或廊柱底等情況;
(4) 屬衛生局權限,如大廈天井內放置雜物及污水積聚而影響環境衛生等情況。
 
二、公司及實體的註冊及續期
根據《防火法》規定,部分特定樓宇及場地的防火安全系統須由合資格商業企業主(消防公司)負責定期檢查、保養及維修,以確保有關系統良好運作,從事該等服務的消防公司須向消防局進行註冊。此外,《防火法》亦訂明須由第三方合資格實體負責對引用國際上或國家所採用的建議及標準規則作為依據,又或採用性能化設計方法的“防火安全專業計劃”作出評估報告,而該等實體同樣須在消防局註冊。為此,消防局在其網站開設專頁,為上述公司或實體註冊或續期時提供申請表,並載有已註冊的公司或實體名單和其他相關資訊。
 
《防火法》生效實施至今,已註冊從事防火安全系統的檢查、保養及維修服務的消防公司共有97間,該等公司聘用的技術員(工程師)的註冊人數亦有86名,而對防火安全專業計劃作出評估報告的第三方合資格實體的註冊數量則有4間。

三、防火安全負責人培訓課程
《防火法》明確訂定部分特定樓宇及場地的所有人或實體(分層建築物管理機關或分層建築物管理企業主)應聘用及維持一名經消防局適當培訓的防火安全負責人持續提供服務,以替代維持安全條件責任人履行義務。《防火法》設有過渡規定,要求尚未履行相關義務的現存樓宇須自該法律生效後滿一年起履行該等義務。為此,消防局自2021年10月起,持續為各界開辦“防火安全負責人培訓課程”,該課程涵蓋認識防火安全負責人的職責及義務、如何配合當局的巡查工作、認識消防設施及系統、滅火筒及消防喉轆的簡介與操作,以及遇到事故時的處理等針對性內容,確保他們具備適當的防火安全知識,強化遇到緊急事故時的應變能力。

直至2023年8月31日為止,“防火安全負責人培訓課程”已開辦166班,共有9,007人修讀,已基本滿足有關需求。消防局將持續關注防火安全負責人的工作情況,並視實際需要綜合考量是否開辦進階培訓課程。

四、多元宣傳教育及推廣工作
《防火法》於2021年8月公佈後,消防局隨即透過各種途徑進行新法律的宣教推廣工作,為機構、業界、坊會團體、社諮委及相關持份者等對象舉辦講解會共12場,參加人數有760人;製作各類防火安全宣傳資訊,透過街道燈箱、電台電視廣告、報章傳媒等傳統媒體,以及微信、Facebook、Youtube及Instagram等新媒體平台進行傳播;製作了4種的圖文包及海報,定期派員前往社區派發共4,531份;在消防局網站開設專頁,讓公眾清晰瀏覽到相關法律法規全文、圖文包及海報、防火安全負責人培訓課程、最新消息、樓宇及場地火警應急計劃(範本)、消防公司或第三方合資格實體的註冊及續期,以及有效註冊的公司或實體名單等資訊。

除此之外,消防局亦透過社團及社區消防安全主任等民間力量,協助轉發及推廣《防火法》的各項宣教重點,進一步加深社會各界認識新法律。

未來,消防局將貫徹執行《防火法》賦予的職責,加強監督相關責任人履行維持樓宇及場地消防安全的責任,並持續進行消防安全巡查,對各類違法行為如實執法,不斷總結經驗和適時調整執法部署,以及恆常進行宣教推廣工作,期望與業界和居民共同努力,各自肩負起應有的責任和義務,攜手提升澳門社區的消防安全。
最後修訂日期:21-0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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