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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視像探訪院生之申請

服務簡介

視像探訪院生申請

 

服務內容

為方便長者、孕婦、行動不便及殘障人士,使他們毋需長途跋涉到少年感化院,便可以與院生親友對話。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 年滿60歲或以上的長者;
  • 殘障人士;
  • 行動不便者;
  • 孕婦。

 

服務結果

申請人獲許可後,便可前往懲教管理局服務諮詢中心,透過視像通話系統,與身處感化院親友進行一小時的視像對話。

 

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親臨辦理,須遞交下列文件:

 1. 少年感化院“視像探訪許可申請表”

 2. 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附註:遞交文件副本時,需同時出示正本,以便核對。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1. 少年感化院

地址:澳門路環竹灣馬路1號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下午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

 

2. 懲教管理局服務諮詢中心

地址:澳門南灣大馬路中華廣場8樓A座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下午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

 

網上申請
登入 "網上服務" 系統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視像探訪院生服務須提前8個工作日作出申請。(服務承諾)

 

備註/ 申請須知

視像探訪時段:

使用視像進行探訪的市民,可享有最多1小時的探訪時間;

視像探訪設有以下3個時段可供選擇:

週一至週五(公眾假期除外):

上午時段:10:30 – 11:30;12:15 – 13:15

下午時段:15:30 – 16:30

 

視像探訪地點:

澳門南灣大馬路中華廣場8樓A座懲教管理局服務諮詢中心

 

視像探訪注意事項:

  • 每名院生每周只能進行一次視像探訪,已進行視像探訪者該周將不再獲安排探訪;
  • 同一時段申請視像探訪者,總人數不得超過3人;
  • 進行視像探訪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懲教管理局服務諮詢中心;
  • 視像探訪必須按既定申請之時間完結,如探訪者遲到均不作補時;
  • 視像探訪者到達懲教管理局服務諮詢中心時,須出示有效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作核對,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或資料不符者,將不獲安排視像探訪;
  • 視像探訪不接受傳遞任何物品;
  • 進行視像探訪前,探訪者必須將所有隨身物品(包括手提電話、鎖匙、錢包等等)存放於懲教管理局服務諮詢中心儲物櫃;
  • 視像探訪進行期間,少年感化院工作人員會全程陪同院生,如發現危及院方安全和秩序或不良影響狀況,探訪會即時中止。

 

小冊子:視像探訪院生服務小冊子

表格下載:視像探訪院生許可申請表

最後修訂日期:21-02-2023
地址:澳門路環九澳堤壩馬路 | 電郵:info@dsc.gov.mo | 查詢及投訴:(853)2888 1211 | 傳真: (853)2888 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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