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像探訪在囚人之申請
服務簡介
服務內容
為方便長者、孕婦、行動不便及殘障人士,讓他們毋需長途跋涉到路環監獄,便可以與在囚親友對話。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 年滿 60歲或以上的長者;
- 殘障人士;
- 行動不便者;
- 孕婦。
服務結果
申請人獲許可後,便可前往懲教管理局服務諮詢中心,透過視像通話系統,與身處監獄的在囚親友進行一小時的視像對話。
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可透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
親臨辦理:
- 路環監獄 – 社會援助、教育及培訓處
- 懲教管理局服務諮詢中心
- 郵寄:路環監獄(澳門路環竹灣馬路聖方濟各街)
- 傳真:(853)2888 2431
申請時須遞交下列文件:
- 視像探訪許可申請表(表格可於辦理地點索取或於懲教管理局網頁下載);
- 一吋半彩色近照 1張;
- 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附註:遞交文件副本時,需同時出示正本,以便核對。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1. 路環監獄 – 社會援助、教育及培訓處
地址:澳門路環竹灣馬路聖方濟各街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下午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5時 30分
2. 懲教管理局服務諮詢中心
地址:澳門南灣大馬路中華廣場 8樓A座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下午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5時 30分
網上申請
登入 "網上服務" 系統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自收齊所需文件及取得在囚人意願日起計,8個工作天內完成。(服務承諾)
備註 / 申請須知
視像探訪時段:
使用視像進行探訪的市民,可享有最多 1小時的探訪時間;
視像探訪設有以下 4個時段可供選擇:
週一至週五(公眾假期除外):
上午時段:10:00 – 11:00;11:30 – 12:30
下午時段:14:00 – 15:00;15:30 – 16:30
視像探訪地點:
澳門南灣大馬路中華廣場8樓A座懲教管理局服務諮詢中心
視像探訪注意事項:
- 探訪者需帶備身份證明文件,以供核對身份;
- 在進入視探室前,探訪者須接受保安檢查,若在視像探訪期間離開視探室者,必須重新再接受保安檢查,方可繼續進行;
- 同時進入視探室的探訪者人數不得超出 3人;
- 禁止攜帶通訊或攝錄器材進入視探室;
- 所有隨身物品須儲放於儲物櫃內並妥善保管鎖匙;
- 視像探訪任一方若有危及監獄安全及秩序,或能對在囚人造成不良影響的行為,局方得立即中斷探訪;
- 不接納探訪者向在囚人士傳遞物品及存款;
- 探訪者進行視像探訪後,不再享有對同一在囚人緊接的一次常規探訪。
小冊子:視像探訪在囚人服務小冊子
表格下載:視像探訪在囚人許可申請表